最近有了個打算會去實現,
和兄弟們討論完做了一個約定,
各自賺夠一筆資金五年後合股開一間店,
咖啡廳/餐廳/酒吧/拉麵店等等..
這是一個五年目標,我們達成共識,
就是不要過打工仔的生活太久,
打工只是為了生活費跟解決當下的財務問題,
根本就不是長遠之計,
看著一個又一個朋友自己闖出一片天,
文憑根本越來越沒價值,
只能做一個入門票,一個保險,
有的拿了文憑卻去接管家族生意,
有的拿了文憑去外面跑sales,
有的拿了文憑去開店做老闆,
曾在銀行工作的朋友說,
往往金錢交易量擁有最大筆數字的,
不是高材生不是上班族,
而是中學畢業開店做老闆的一群,
漸漸覺得打工時種最慢的賺錢方式,
他們說:感激自己沒讀那麼多書,
所以心裡那把火比任何人都要燒得旺,
更加會發奮去拼去爭取更加能挨,
我也要開始為我五年後那天燒起來了,
五年后現在想起都會興奮起來,
加油加油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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